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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养老金及时发放 实现老有所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区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市财政局共拨付2337.82万元用于2014年1-6月份全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 其中,第一、二季度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共1990.73万元,受益人数月均近3万人;发放城镇居民 的及时发放更是受到了市民的一致称赞,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消除了群众养老的后顾之忧,实现了老有所养。